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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申请医师执业注销须知

发布时间:11-10

页 数: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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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审批程序

  受理――审核――审定

  提交材料:

  1、医师注销注册申请;

  2、《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3、行政许可申请表;

  4、授权委托书(申请人不能前来办理需提交)。

  申请注销医师注册的责任者:

  医师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同意受理后10日完成。

  说明:

  一、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理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1、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4、因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人不合格的;

  5、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6、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

  7、有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行为的;

  8、卫生部规定不易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5859685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办理,上午8:00-11:3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

  责任部门: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医政科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六里屯甜水园东里甲一号

  邮编:100026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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