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人考试保险原理与实务精讲第十七章保险公估人

发布时间:2012-12-17 共1页

  第十七章保险公估人
  一、保险公估人概述
  (一)保险公估人及基特征
  1、保险公估人的含义
  保险公估人在我国称为保险公估机构。保险公估机构是指依照《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规定,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接受保险当事人委托,专门从事保险标的的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的单位
  2、保险公估的特征
  1)经济性
  2)专业性
  3)超然性
  (二)保险公估人的职能与种类
  1、保险公估人的职能
  1)评估职能
  2)公证职能
  3)中介职能
  2、保险公估人的种类
  1)核保公估人和理赔公估人
  2)保险型公估人、技术型公估人和综合型公估人
  3)海上保险公估人、火灾保险公估人和汽车保险公估人
  4)受托于保险人的公估人与受托于被保险人的公估人
  5)雇佣保险公估人与独立保险公估人
  二、保险公估人的经营
  (一)保险公估人的业务种类
  1、财产保险公估
  2、工程保险公估
  3、海上保险公估
  4、责任保险公估
  5、机动车辆保险公估
  (二)保险公估机构的经营范围
  1、承保与理赔公估
  2、参与防灾防损
  3、残值处理
  4、监装监卸
  5、信息咨询请访问考试大网站/
  (三)保险公估业务操作程序
  1、公估前的准备
  1)公估师要求
  2)公估实务准备
  3)技术准备
  2、现场查勘
  包括:交待保险公估要求与依据,调查出险情况,现场取证,清点受损财产,商讨施救措施与损余物资处理方案,财务审核,估损和检验。
  3、责任审核
  包括:单证核查,保险责任审核,财产损失审核,编写公估报告。
  (四)保险公估报告及编写
  1、初步报告来源:考试大
  2、最终报告
  3、确认书
  三、保险公估人的监管
  (一)资格监管
  1、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定
  2、保险公估公司的设立
  (二)执业监管
  1、职业道德标准
  2、行为能力标准
  (三)保险公估人的法律责任
  1、保险公估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
  2、保险公估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种类
  3、保险公估人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与归责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