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职业资格> 企业法律顾问> 考试指南

江西07企业法律顾问考试6月11-15报名

发布时间:04-19

页 数:1页

上一篇:陕西07年企业法律顾问4.19-5.29报名

下一篇:重庆07年企业法律顾问4月23-5月25报名


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赣人字〔2007〕93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22号)及《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人部发[2005]55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省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定于2007年10月20日―21日举行。报名时间为2007年6月11日―15日。我省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
    二、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按照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全科考试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考试: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3、 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先到人事考试部门领购《报名表》、填涂《报名信息卡》。设区市及以下报考人员由本单位审核盖章,经设区市国资委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到同级人事<职称>部门办理资格终审,并到同级人事考试部门办理报名手续。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都按属地化原则到各设区市国资委和人事局进行资格审查和办理报名手续。各地按《考务工作计划要求》(附件)及时采集考生报名数据及电子照片、会同报名表、卡一同上报省考试中心。
    四、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从2005年起,在各类资格考试中,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请各地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
    请各设区市于7月15日之前分别对报考一科、二科、四科的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卡进行统计造册上报,省考试中心进行统一信息处理。
    六、有关考试大纲、指定用书的征订、发行和培训、注册建档登记等事宜请与省国资委法规处联系。
    七、考试收费: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6]80号)。暂按考四科每人240元,考三科每人180元,考二科每人120元,考一科每人60元的标准执行。
    请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江西省考务工作计划
 
江西省人事厅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O七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2007年度企业法顾问资格考试江西省考务工作计划
2007年6月11日―15日
各地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省考试中心下发考前规则及档案库
2007年7月15日前
各考区向省考试中心报送电子相片、报名数据(.PTD格式)报名表、卡及花名册
9月10日前
向人事部考试中心报送试卷预订单
联系考点、安排考场、打印准考证
10月上旬
发放准考证
 
 
考试时间
10月20日
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1日
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11月底之前
完成阅卷
12月22日
公布考试成绩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辅导方案
企业法律顾问课程辅导方案 精讲班 报名 答疑
主讲 课时 学费(元) 试听
综合法律知识 赵俊峰 40 200 试 听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李峰 40 200 试 听
企业管理知识 吴刚梁 40 200 试 听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赵俊峰 40 200 试 听




Google
 

     

考试信息

热点排行

最近更新

考试辅导

网校辅导

面授培训

©2005-2006 100ksw.com 版权所有 皖ICP备060133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