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二○○七年二月二十五日(劳社厅发[2007]6号) 文件通知,为做好2007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加强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鉴定质量,对全国统一鉴定职业进行适当调整。
在2006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13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这些职业是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物业管理员、电子商务师、项目管理师、心理咨询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物流师、网络编辑员、理财规划师、广告设计师和职业指导人员。
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实行全国统一鉴定,五级、四级、三级的鉴定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2007年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 日期 | 职业名称 | 等级 | 考试时间 | 备注 |
| 5月19日 11月17日 | 秘书 | 2级 | 0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专业能力考核 14:00-15:30涉外秘书:英语考试 综合评审时间由省鉴定中心确定 | 案例分析部分播放录像;涉外 秘书英语考试播放听力磁带。 |
2007年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 职业 | 等级 | 鉴定内容 | 题型 | 题量 | 答题方式 | 原始 成绩 | 配分 比例 |
| 秘书 | 2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题卡作答 | - | 10% |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
| 专业能力 | 案例分析 工作务实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
| 综合评审 | 评估报告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
| 秘书英语 | 选择、填空 翻译、写作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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