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职业资格> 司法考试> 复习指导> 一卷指导> 法理学指导
·2009司法考试热招中
·司法考试实验班热招
·2009法律顾问热招中
·司法考试精品班热招

第三节法与原始习惯的联系和区别

发布时间:11-08

页 数:1页

上一篇:法理学:法与道德、国家、政策、经济 法与政策

下一篇:法理学表格式笔记-法的运用


 一.法与原始习惯的联系

 法与原始习惯都是用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行为规范。法与原始习惯有着一定联系,法由原始习惯演变而来,是原始习惯的延续,法与原始习惯在内容上却存在着历史的连续性。

 二.法与原始习惯的区别:

 法与原始习惯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

 (二)两者赖以产生和存在的经济基础不同。

 (三)两者体现的意志不同。

 (四)两者适用的范围不同。

 (五)两者实施的方式不同。





     

考试信息

热点排行

最近更新

考试辅导

网校辅导

面授培训

©2006-2008 100ksw.com 版权所有 皖ICP备060133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