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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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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法行为

 (一)合法行为的概念。

合法行为,是指符合法律的规定、对社会有益或者至少无害的,从而为法律所允许、鼓励并予保护的行为。

(二)合法行为的分类。

从不同的角度或者按不同的标准,可对合法行为作出不同的划分。

1、按行为的主体不同,可分为自然人的合法行为,法人的合法行为和国家机关的合法行为。

2、按行为的方式不同,可分为作为的合法行为和不作为的合法行为。

3、按行为的后果不同,可分为一般的合法行为和受奖励的合法行为。

4、按行为人的心理态度不同,可分为自觉的合法行为、顺应的合法行为和被迫的合法行为。

二、违法行为

(一)违法行为的概念。

  违法行为,简称违法,是指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义务,侵犯他人权利,造成社会危害的行为。

在法学上,对违法一般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违法,是指一切违法,包括一般违法和犯罪在内;狭义的违法,仅指一般违法,不包括犯罪在内。所谓一般违法,是指违反刑法以外的其他法律的行为。犯罪则是触犯刑法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它是最严重的违法。

(二)违法的构成。

 违法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违法的主体。

违法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2、违法的主观方面。

违法的主观方面,是指违法主体实施违法行为时具有的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状态,即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或者罪过。

 3、违法的客体。

违法的客体,是指由法律所保护并为违法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4、违法的客观要件。

违法的客观要件,是指具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某种行为。

 (三)违法的种类

 根据违法行为所触犯的法律规范的性质和危害程度的不同,将其分为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经济违法和违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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