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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秦汉时期的法制

发布时间: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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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汉律的儒家化的表现有()。

  A. 上请 B. 恤刑C. 亲亲得相首匿 D. 八议入律

  【答案】 ABC

  【试题分析】 考查汉律的儒家化。上请、恤刑和亲亲得相首匿原则在汉律已经确立,而八议入律则在魏律才完成。故本题应选ABC。

  7.关于汉景帝对肉刑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叙述正确的是()。

  A. 将劓刑笞三百,改为笞二百B. 斩左趾笞五百,改为笞三百

  C. 颁布《令》D. 废除宫刑

  【答案】 ABC

  【试题分析】 本题考查汉景帝对肉刑制度的进一步改革。汉景帝继位后在文帝基础上对肉刑制度作进一步改革。他主持重定律令,将文帝时劓刑笞三百,改为笞二百;斩左趾笞五百,改为笞三百。景帝又颁布《令》,规定笞杖尺寸,以竹板制成,削平竹节,以及行刑不得换人等,使得刑制改革向前迈了一大步。故本题应选ABC。

  三、不定项选择题

  1.汉武帝时的法制指导思想是()。

  A. 无为而治 B. 专任刑罚C. 德主刑辅 D. 专任德教

  【答案】 C

  【试题分析】 本题考查汉武帝时的法制指导思想的变化。两汉统治阶级的官方法律思想,经历了两个阶段的发展变化。第一阶段是从西汉建立到武帝初期的70年间,主要奉行“务在宽厚”、“约法省刑”的黄老学派的政治法律主张。第二阶段则从武帝开始,直至东汉灭亡,主要实行“德主刑辅”、“礼法并用”的儒家法律思想。“德主刑辅”是由董仲舒以阴阳五行理论为指导提出的,它强调以德礼教化为主,刑罚惩治为辅,贯彻先德后刑、德刑并用、礼法结合的原则。其实质是以儒家所宣扬的伦理道德精神和纲常礼教标准,作为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基本准则,要求人们自觉遵守。“德主刑辅”思想的确定,反映出统治阶级的法制经验与策略手段日趋成熟,开始由单纯强调刑罚镇压的一手,发展为德礼教化与刑罚惩治相结合的两手。因此,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始终贯穿于历代封建统治者的立法内容和司法实践中。故本题应选C。

  2.下列关于秦朝刑罚的叙述:①髡是剃去犯人胡须的耻辱刑;②赎刑是判处犯人缴纳财物的刑罚;③“具五刑”是一种肉刑;④“定杀”是一种死刑,“令人站而斩之”;⑤赀刑是一种以罚金,罚物为主的刑。正确的是()。

  A. ① B. ②③④C. ⑤ D. ①③

  【答案】 ABC

  【试题分析】 秦朝的刑罚主要有:死刑、肉刑、徒刑、赀刑、赎刑、辱刑六种。“具五刑”、“定杀”都是死刑的不同形式。

  3.汉律中关于亲属间有罪相互隐匿,无条件作免罪处罚的情况有:()

  A. 子匿父母 B. 孙匿祖父母C. 妻匿夫 D. 夫匿妻

  【答案】 ABC

  【试题分析】 汉宣帝召令“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自今于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忽坐,其父母匿予,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也就是说亲属间的卑幼首匿尊长的犯罪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故选ABC。

  4.下列关于汉文帝废肉刑的改革,①黥刑改为髡钳城旦舂;②劓刑改为笞五百;③斩左趾改为笞三百;④制定《令》;⑤为后来确立封建五刑打下了基础。叙述错误的是()。

  A. ③② B. ②C. ④ D. ⑤①

  【答案】 ABC

  【试题分析】 适应形势需要,汉文帝在公元前167年进行废肉刑改革。主要内容是:把黥刑(墨刑)改为髡钳城旦舂(去发颈部系铁圈服苦役五年);劓刑改为笞三百;斩左趾(砍左脚)改为笞五百,斩右趾改为弃市死刑。可见只有D正确,因而符合题意的选项是ABC。

  5.下列不属于秦代刑罚适用原则的有()。

  A. 区分故意与过失的原则 B. 罪疑从赦原则

  C. 共犯罪与集团犯罪加重处罚的原则 D. 诬告反坐原则

  【答案】 B

  【试题分析】 秦统治者经过长期的司法实践,总结前代的经验,根据犯罪主体、客体、动机和后果以及其他因素形成了一些刑罚适用原则。主要有:1、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2、区分故意与过失的原则;3、盗窃按赃值定罪的原则;4、共犯罪与集团犯罪加重处罚的原则;5、累犯加重原则;6、教唆犯罪加重处罚的原则;7、自首减轻处罚的原则;8、诬告反坐原则。显然,罪疑从赦原则不是秦代刑罚适用原则,其他都是,故本题正确答案是B。

  6.关于春秋决狱,叙述正确的是()。

  A. 依据儒家经典《春秋》等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原则审判案件

  B. 《春秋》决狱实行“论心定罪”原则

  C. 是法律儒家化在司法领域的反映

  D. 某种程度上为司法擅断提供了依据

  【答案】 A B C D

  【试题分析】 本题考查春秋决狱的有关知识。春秋决狱的特点是:依据儒家经典《春秋》等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原则审判案件,而不是仅仅依据汉律审案,是法律儒家化在司法领域的反映,故AC正确;其要旨是:必须根据案情事实,追究行为人的动机;动机邪恶者即使犯罪未遂也不免刑责;首恶者从重惩治;主观上无恶念者从轻处理。《春秋》决狱实行“论心定罪”原则,如犯罪人主观动机符合儒家“忠”“孝”精神,即使其行为构成社会危害,也可以减免刑事处罚。相反,犯罪人主观动机严重违背儒家倡导的精神,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也要认定犯罪给予严惩,故B正确;以《春秋》经义决狱为司法原则,对传统的司法和审判是一种积极的补充。但是,如果专以主观动机以“志”的善恶,判断有罪无罪或罪行轻重,也往往会成为司法官吏主观臆断和陷害无辜的口实,在某种程度上为司法擅断提供了依据,故D也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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