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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唐朝的法制

发布时间: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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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唐朝的中央司法机关有()。

  A. 大理寺 B. 刑部 C. 御史台 D. 都察院

  【答案】 ABC

  【试题分析】 本题考查唐朝的中央司法机关组成。唐代中央一级设有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三个主要司法机关,称为“三法司”,分别负责行使审判、复核和监察等项司法职能。大理寺是中央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中央百官犯罪及京师徒刑以上的案件,对徒、流刑罪的判决,须送刑部复核;死罪的判决要直接奏请皇帝批准;此外,对刑部移送来的地方所判的死刑案件有重审权。刑部是中央司法行政机关,掌司法政令,并复核大理寺流刑以下及州、县徒刑以上的犯罪案件。在复审中,如发现疑案、错案,凡徒刑、流刑以下的案件,驳回原审州、县重审或复判,死刑则转送大理寺重审。御史台既是中央监察机关,又是三大司法机关之一,掌管纠察、弹劾百官违法之事,同时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审判活动;遇有重大狱案及疑难案件,也参与审判,并受理有关行政诉讼的案件。都察院是明朝时设的三法司之一,明洪武年间,罢御史台,改设都察院。故本题应选ABC。

  3.唐代的御史台包括()。

  A. 殿院 B. 察院 C. 台院 D. 总院

  【答案】 ABC

  【试题分析】 本题考查唐代御史台的组成。唐代御史台既是中央监察机关,又是三大司法机关之一,掌管纠察、弹劾百官违法之事,同时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审判活动;遇有重大狱案及疑难案件,也参与审判,并受理有关行政诉讼的案件。御史台以御史大夫为长官,御史中丞二人为辅佐。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三院,分别由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组成,各自行使其监察职能。唐代御史台没有总院之分,故本题应选ABC。

  4.在“官当”方面,唐律对犯公罪者与私罪者的处理不同,主要表现在()。

  A. 公罪的处罚轻于私罪

  B. 犯公罪者,五品以上,一官当徒三年

  C. 犯公罪者,九品以上,一官当徒二年

  D. 犯私罪,则各减一年

  【答案】 ABCD

  【试题分析】 本题考查唐律唐律对犯公罪者与私罪者的不同处理。唐律对犯公罪者与私罪者总的处理原则是:公罪的处罚轻于私罪。在“官当”方面,犯公罪者,五品以上,一官当徒三年;九品以上,一官当徒二年。而犯私罪,则各减一年。唐律严格区分公罪与私罪,对提高国家行政效力、整饬吏治以及防止官吏贪赃枉法的大量发生,具有一定的作用。故本题应选ABCD。

  5.唐代的“六赃罪”仅限于身份犯的有()。

  A. 坐赃罪 B. 受所监临赃 C. 不枉法赃 D. 枉法赃

  【答案】 BCD

  【试题分析】 考查唐朝的“六赃”。唐朝把侵夺官、私财物的行为归为六类,定名为“六赃罪”,即枉法赃(接受当事人的财而枉法处断的行为)、不枉法赃(接受当事人财物,没有枉法处断的行为)、受所监临赃(监临主司官员收受所辖部内之人馈赠的钱物的行为),此三者皆职务犯罪,必具有一定身份的人才构成此类犯罪,故称身份犯。其他三赃分别是坐赃,强盗赃,窃盗赃。

  6.关于唐代的自首原则,叙述正确的是()。

  A. 严格区分自首与自新的界限

  B. 规定谋反等重罪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无法挽回的犯罪不适用自首

  C. 自首者可以免罪,但赃物必须按法律规定如数偿还

  D. 轻罪已发,能首重罪免其轻罪

  【答案】 ABCD

  【试题分析】 考查唐朝的自首原则。唐朝的自首原则有以下特点:一是严格区分自首与自新的界限;二是规定谋反等重罪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无法挽回的犯罪不适用自首;三是规定自首者可以免罪,但“正赃犹征如法”,即赃物必须按法律规定如数偿还,以防止自首者非法获财;四是自首不彻底的叫“自首不实”,对犯罪情节交待不彻底的叫“自首不尽”;此外,唐律规定,轻罪已发,能首重罪免其轻罪;审问它罪而能自首余罪的,免其余罪。可见,四个选项全部符合题意。

  三、不定项选择题

  1.十恶罪中扰害封建家庭秩序的有()。

  A. 内乱 B. 不道C. 谋大逆 D. 大不敬

  【答案】 A

  【试题分析】 本题考查“十恶”罪名中的内乱罪。“十恶”包括: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这十种严重犯罪又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违背以父权、夫权为核心的封建纲常礼教的犯罪,有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和恶逆;二是侵犯以君权为核心的封建专制制度的犯罪,有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本题考查的是第一类犯罪。内乱指奸小功以上亲属及父祖妾等乱伦行为,不道指杀一家非死罪三人、支解人及造蓄蛊毒、厌魅的行为,谋大逆指预谋毁坏皇帝的宗庙、山陵和宫阙的行为,大不敬指盗窃皇帝祭祀物品或皇帝御用物、盗窃或伪造皇帝印玺、调配御药误违原方、御膳误犯食禁、御舟误不牢固以及指斥皇帝、对使臣无人臣之礼等损害皇帝尊严的行为,故答案应选A。

  2.唐律对类推的处理原则是()。

  A. 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 B. 应出罪者,则举轻以明重

  C. 应入罪者,则举重以明轻 D. 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

  【答案】 AD

  【试题分析】 本题考查唐律对类推的处理原则。本来《唐律》是实行罪行法定主义的,即对于犯罪行为必须依据律条量刑定罪。但社会现象错综复杂,犯罪行为形形色色,不可能对每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事先在法律上予以具体规定。为了弥补这种刑事立法上可能出现的遗漏,《唐律》以专条规定了对律文没有直接规定的犯罪,可运用比附类推的方法,参照本律中最类似的条文规定,应加应减,拟定罪名,作为论罪科刑的标准。《唐律疏议·名例律》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适用类推的首要条件是:断案而无律文明确规定者,若有明文,妄用类推,则司法官吏将以故出入人罪论。

  类推的具体方法有两种:一是“出罪”,即免罪,其原则是“举重以明轻”,用列举比该案行为更为严重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方式,来证实本行为也同样不为犯罪。如《贼盗律》规定:“诸夜无故入人家者,答四十;主人登时杀者,勿论。”若该主人将无故入室者打伤,则自然当为“勿论”之列。二是“入罪”,即加罪,其判刑的原则是“举轻以明重”,列举出比该案行为更轻的行为已为有罪,以证实比此更重的行为也已构成犯罪。如《贼盗律》规定:“谋杀期亲尊长者斩”,即预谋杀期亲尊长,虽未实行,亦当论斩,若已伤、已杀,则罪行更重,自然当以斩罪论处。故本题应选AD。

  3.唐律中有关拷讯的限制,没有以下()。

  A. 依法享有议、请、减等特权的不得刑讯B. 老小废疾不得刑讯

  C. 女犯不得刑讯 D. 拷囚不得超过三次

  【答案】 C

  【试题分析】 唐朝的审判制度。为了防止司法官专横、滥用拷讯,唐代对拷讯规定了许多限制条件、如拷囚不得超过三次,总数每次应间隔20天,总数不得超过二百,杖罪以下不得超过所犯之数;若拷讯数满仍不招供者,必须取保释放。具有特权身份的人,以及老幼废疾者,不得拷讯,孕妇犯罪应拷讯者,须等产后一百日。可见题中的ABD都属于拷讯的限制条件。

  4.“十恶”中危害国家安全的是()。

  A. 内乱 B. 谋反 C. 谋叛 D. 恶逆

  【答案】 BC

  【试题分析】 考查唐律中的“十恶”。“十恶”是直接危害封建统治阶级根本利益,威胁封建统治秩序的十种性质最严重的犯罪行为。唐律中的“十恶”包括:谋反(谋害皇帝、危害国家的行为)、谋叛(背叛本朝,投奔敌国的行为)、谋大逆、恶逆(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等尊亲属的行为)、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和内乱。

  5.关于唐律,下列叙述错误的有()。

  A. 体现了“一准乎礼”的特点 B. 科条简要,宽简适中

  C. 是中华法系的代表 D. 对亚欧诸国产生了重大影响

  【答案】 D

  【试题分析】 考查唐律有关知识。唐朝承袭和发展以往礼法并用的统治方法,使得法律统治“一准乎礼”,真正实现了礼与法的统一,故A正确。唐朝立法以科条简要,宽简适中为特点。唐朝沿袭隋制,实行精简、宽平的原则,定律12篇,502条,并为后世所继承,故B正确。作为中华法系的代表作,唐律超越国界,对亚洲诸国产生了重大影响,故C正确而D错误。因此,符合题意的选项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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