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职业资格> 司法考试> 复习指导> 一卷指导> 宪法学指导
宪法学指导
2008国家司法考试考试重点直播课堂同步辅导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及特点

发布时间:01-15

页 数:1页

上一篇:宪法基本理论--宪法的渊源与宪法的结构

下一篇: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记忆几个比较重要的义务:一个是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一个是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一个是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注意只限制于未成年子女)。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广泛性、平等性、现实性和一致性四大特点。
广泛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享有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主体非常广泛;二是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范围非常广泛。
平等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民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二是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现实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具有现实性;二是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既有物质保障又有法律保障,是可以实现的。
一致性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是一致的;二是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是互相结合的;三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相互促进、相辅相成。


Google
 


     

考试信息

热点排行

最近更新

考试辅导

网校辅导

面授培训

©2005-2006 100ksw.com 版权所有 皖ICP备060133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