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劳动法
[问题] 以下可以劳动合同中,属于无效劳动合同的有(不定项)
A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
B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劳动合同
C当事人未签字的劳动合同
D未经劳动行政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
为什么?
[解答] 答案AB.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所谓劳动合同全部无效,是指劳动合同的基础性条款或主要部分不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劳动合同全部条款均不能发生法律约束力的情形。这里所说的“基础性条款”是指劳动合同应具备有效的最基本条件条款。如主体条款,如果劳动合同主体一方或双方不具有劳动合同主体资格,则劳动合同全部无效。这里所说的“主要部分”是指劳动合同的某些对其他部分有实质性影响的条款,如劳动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保护妇女规定,安排妇女从事禁忌劳动的,劳动合同也全部无效;如果法律限制某些岗位、工种招用某种劳动者,而劳动合同违反这些规定,所订劳动合同亦全部无效。所谓劳动合同部分无效,是指劳动合同的非基础性或非主要部分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但不影响劳动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情形。 C项合同不成立.D项不符合<<劳动合同法>>>16条规定.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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