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职业资格> 司法考试> 复习指导
2008年司法考试复习指导 2007年司法考试大纲 司法考试网 司法考试报名
2008国家司法考试考试重点直播课堂同步辅导

国家司法统一考试相关问题答疑集锦5

发布时间:06-28

来 源:

页 数:4页

上一篇:英文履历表范例(电脑程序员)

下一篇:07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讲义:宪法学(2)



80.关于延期审理:检察院撤诉次数可以无限制吗?撤诉后,嫌疑人是否应当释放?
    回答:现行刑事诉讼法对检察院撤诉的次数没有作出限制!至于撤诉后,是否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这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撤诉究竟产生怎样的效力,从理论上讲,撤诉并不意味着释放被追诉者,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可以重新调查证据,重新起诉。
81.有关管辖恒定的问题:某案一审时其上诉法院的管辖权未变,在该案审结时,由于行政区划的改变,其上诉法院变为另一法院,那么依管辖恒定,是由原上诉法院受理该上诉案,还是向另一法院上诉?谢谢!
    回答:由上诉时原审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8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第24条:合同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五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那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有争议到某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五规定约定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是肯定无效的,那么后面约定的管辖是否有效?
    回答:同样无效,因为他并没有明确的约定解决纠纷的机构。
83.刑事自诉具有诉的可分性,如果自诉人只起诉甲、乙、丙三个被告人中的乙、丙二人,那么如果无法查清案件事实,确定被告人的责任或乙、丙把责任推给甲,应如何处理,是否能驳回自诉人的起诉。如果附带民事诉讼,责任应如何分担?甲的赔偿责任是否因自诉人不起诉而免除,乙、丙是否对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回答:自诉人本人具有处分权,所以,如果无法查明案件事实,确定被告人的责任,当然可以驳回自诉,因为证明责任在自诉人一方;如果乙、丙推给甲的话,但是事实能够查清楚,那么,乙、丙该承担多少责任,就应当判决多少,甲的责任可以因为自诉人未告诉,可以免除,但是不能由乙、丙连带承担该部分责任,否则不公平。
84.2002年6月,甲从摩托车购买三轮摩托一辆一直未办理上户手续。2004年5月,乙以3000元从甲手中买此摩托,甲将购车发票及合格证交给乙,并签好买卖合同。2004年6月,乙以该车无正规手续为由,要求确认买卖无效,退回价款。请问能否支持乙的诉求?
    回答:乙不能请求买卖合同无效。因为买卖合同的效力关系与其标的物物权变动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也就是说,当事人买卖三轮摩托车的合同不因三轮摩托车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化而受影响。
85.最高院对地方法院的请示作的批复是我国法的正式渊源吗?是司法解释吗?最高院作司法解释是一种广义的立法活动吗? 
    回答:最高法院的答复不是我国法的正式渊源。教材上明确列出的几种才是正式渊源。也不是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事前的、抽象的解释,而不是针对具体问题的回答,司法解释具有普遍性,而答复是个别的。司法解释在现实中实际上发挥着法的作用,但从考试的角度讲,一般没有把它们看作是法。
86.国际法可以是国内法的渊源吗?
    回答:国际法(我国加入和批准的个国际条约)是我国法的渊源,但并不是国内法的渊源。国内法和国际法更多的是从分类的角度来讲的。而且,国际法中主流的观点也是主张国内法和国际法二元论。
87.自法律文件到达之日这种说法恰当?
    回答:在古代交通不太发达的情况下,法的生效时间有从送达之日起的规定,但在现代社会,这种情况基本上已经消失。
88.国家的性质及发展是法的性质及发展的直接标志,对吗?
    回答:国家和法的关系是互相依存的,但没有哪部教材有你说的那种提法。 
89.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的未成年人实施了绑架行为并杀害被绑架人的,我认为应定故意杀人罪,而高检院的司法解释却认为应定绑架罪,请问如何解释?
    回答:我国刑法第239条规定,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也就是说,杀害被绑架人的,仍属于绑架罪的范畴,这就是刑法上的包容犯。
90.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是否有权经证人同意,向他们收集有关本案的材料?
    回答: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




Google
 

     

考试信息

热点排行

最近更新

考试辅导

网校辅导

面授培训

©2005-2006 100ksw.com 版权所有 皖ICP备060133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