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职业资格> 司法考试> 复习指导
2008年司法考试复习指导 2007年司法考试大纲 司法考试网 司法考试报名
2008国家司法考试考试重点直播课堂同步辅导

2007司考考试行政法命题特点及复习要诀

发布时间:06-28

来 源:

页 数:4页

上一篇:2007司法考试通关必读:你的时间管理好了么?

下一篇:07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讲义:宪法学(2)


  (二)从考查方式上分析,表现为考查对象的日益复合化。

  复合是相对于单一来说的,单一考查就是一道题目考查单一知识点、单一法条,复合考查就是一道题目考查多个法条、多个知识点甚至多个学科的知识。具体而言,命题的复合化按照其复合程度的高低可以分为多法条考查、多知识点考查和跨学科考查三种。目前总的趋势是两个:一是单一题型的绝对数量在减少,2000年及以前它所占的比例至少也有一半,2002年开始就再也没有超过1/3了;二是复合题型中跨学科考查的分值在增加,以前只是小打小闹,偶尔在选择题中考一下,2003年开始有了论述题以后,它成为了行政法跨学科考查的最好舞台。我们可以具体地谈一下:

  首先,是多法条的考查。

  多法条考查指的是一道题目考查的是一个部分的知识点,但却涉及多个法条,这在行政诉讼证据的选择题中表现得十分明显,很多时候一个选项就涉及一个法条。这种题目最近3年来都有10分左右,一个法条没有掌握,其它的法条掌握了也不能得分。针对这种命题特点,我们认为在复习中应当采用“结网打鱼”的方法来应对它。也就是说,我们在复习的时候一个法条一个法条地去掌握几乎无法应对这种考试。好的方法应当将多个法条根据其内在联系统一在一个大的知识点之内,通过整体掌握这个大的知识点就把所有相关的法条都解决了。只有织成一张“网”才能捕得到“鱼”,但是“网”又不能织得太密,否则考生们的时间精力不够,这就要求我们先扩大范围、裁剪成一个大小合适的知识点作为框架,然后去粗取精,剔除次要法条,做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其次,是多知识点的考查。

  多知识点考查是指一道题目只考查一个学科的内容,但却考查了这个学科中不同部分的知识点。行政法中最为常见的就是复议、诉讼、赔偿三大部分的知识点相互杂糅在一起来考,诉讼法与各种行政行为之间的复合也比较常见。这种题型在2000年以来开始频繁出现,每年的分值都在10分以上,它的难度比多法条的考查更大。对于这种情况,我们认为考生可以通过“顺藤摸瓜”的方式来掌握,这个“藤”就是行政诉讼,因为绝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其他知识点与行政诉讼的复合考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知识体系逐步展开,我们就可以找到一个个的“瓜”,也就是一个个跟行政诉讼复合的知识点,比如从最开始的受案范围,就要结合复议范围、复议和诉讼的关系;从诉讼管辖就要想到复议管辖,就是复议机关;从原告就要想到复议申请人;从被告想到被申请人;从证据想到行政处罚笔录;从判决类型想到复议决定类型;从其中的赔偿判决想到行政赔偿诉讼,等等。

  最后,是跨学科的考查。

  跨学科考查就是一道题目考查多个学科的知识,主要是论述题。2003年是行政法与法理综合起来考,占了约15分,2004年是与民法、刑法等放在一起考,占了约5-10分,跨学科考查将是以后命题的趋势,几乎每年都会有,而且命题人选材的随意性越来越大,很难加以预判。这就要求我们在解题方法上找出路,要学会“庖丁解牛”。看到一个题目先按照部门法检索,分为不同部门法的知识,在每一个部门法之内再按知识点检索,用不同知识点应答,要谨慎、有序地分解,切忌盲目猜测,否则失分很多,损失难以弥补。同时,“解牛”的时候要顺着其纹理来进行而不是逆向的,这个“纹理”就是命题人的思路,是他所倾向的答题思路,这和普通人读社会新闻的第一反应基本没有两样。也就是说,要用普通人的思维来分解题目、回答题目,不要轻易地别出心裁。至于在小题目上的跨学科考查则较难准备和预料,但好在分值很少,不必过分在意。

>




Google
 

     

考试信息

热点排行

最近更新

考试辅导

网校辅导

面授培训

©2005-2006 100ksw.com 版权所有 皖ICP备060133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