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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讲义:宪法学(1)

发布时间:07-20

页 数: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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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宪法的特征与本质

  特别注意把握宪法的根本法特征;注意宪法具有最高效力和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严格都是针对成文宪法而言的;宪法具有最高效力可以从“规范的最高标准”和“行为的最高标准”两方面理解把握。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的基本出发点是保障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就宪法的基本内容看,保障公民权利始终处于核心、主导地位。

  二、早期资本主义宪法

  特别注意英国宪法、美国宪法和法国宪法的特色。

  1、英国:英国宪法是不成文宪法;英国宪法是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不存在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英国宪法由宪法性法律、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组成;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不是近代意义上的宪法。近代意义的宪法是与资产阶级紧密相联的。

  2、美国:(1)1787年美国联邦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2)以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三权分立”和联邦制。

  3、法国:(1)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中的《人权宣言》意义重大,但只是纲领性文件;(2)法国1791年宪法是欧洲大陆的第一部成文宪法。

  三、宪法的形式分类

  特别注意成文宪法、不成文宪法与刚性宪法、柔性宪法的关系。一般地,成文宪法,有的国家的属于刚性宪法,有的国家的属于柔性宪法;不成文宪法,均属于柔性宪法;刚性宪法肯定是成文宪法。

  四、宪法的基本原则

  宪法的基本原则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注意以下几点:(1)人民主权与议会主权是两个层面的概念;(2)权力制约既包括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也包括国家权力对国家权力的制约;(3)在资本主义宪法,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分权原则,在社会主义宪法则主要表现为监督原则。

  五、宪法的作用

  1、确认(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基本制度)和巩固(统治阶级的地用;

  2、限制和规范(国家权力)作用;3、指引和协调作用;4、评价(宪法评价作用的广泛性、集中性和最高性)和教育作用。

  六、宪法渊源

  纵观世界各国宪法,宪法的渊源主要有成文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国家的条约、国际习惯。作为部门意义上的宪法,我国的宪法渊源有成文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国际条约、国际习惯。

  七、宪法关系

  宪法关系属于法律关系,但具有下特点:(1)宪法关系的主体一方必然是国家或者国家机关;(2)宪法关系的实质内容是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3)宪法关系的客体是宪法行为,包括公民的宪法权利行为和国家的宪法权力行为两种基本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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