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D
[解析]考点为宪法的附则。“宪法的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作出的附加条款。”由于附则是宪法的一部分,因而其法律效力当然应该与一般条文相同。而且其效力还有两大特点:
一是特定性,即附则只对特定的条文或者事件适用,有一定的范围,超出范围则无效;
二是临时性,即附则只对特定的时间或者情况适用,有时间限制,一旦时间届满或者情况发生变化,其法律效力自然应该终止。
该题属于难题,A选项的干扰性很强,B、C的表述似乎又加强了“想当然”,就容易选错;事实上A、D的表述正好相反,因此,应选项应该是其中的一个,根据上述应当选D。
42.美国宪法是:( )
(1)成文宪法 (2)不成文宪法 (3)刚性宪法
(4)柔性宪法 (5)民定宪法 (6)协定宪法
A.(1)(3)(6) B.(2)(3)(6)
C.(1)(3)(5) D.(1)(4)(5)
[答案]C
[解析]考点为西方宪法的历史发展。1787年美国宪法是最早的以书面文件形式表现出来的宪法,因此是成文宪法,而美国宪法又是议会制定的,故为民定宪法。
43.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哪些?( )
①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制宪会议通过了著名的《人权宣言》,这是欧洲大陆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②现阶段我国爱国统一战线包括两个范围的政治联盟:一个是工人和农民的联盟;另一个是由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所组成的政治联盟。
③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调整的社会关系非常广泛,包括国家的一切组织和全体公民;体现了公共的意志。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⑤宪法的基本任务,是用法律的形式规定国家生活的主要原则。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⑤
C.②④⑤ D.①②③⑤
[答案]A
[解析]法国1789年《人权宣言》明确宣告了“主权在民”、“天赋人权”,作为欧洲大陆的第一部成文宪法,该宪法以《人权宣言》为序言,故①选项错误。
选项②考现阶段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范围。现阶段我国爱国统一战线包括两个范围的政治联盟:一个是在我国大陆范围内,由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组成的政治联盟;另一个是广泛地团结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以拥护祖国统一为基础的政治联盟,故选项②错误。
选项③考宪法的调整对象,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是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的工具,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包括国家和社会根本制度,故选项③不正确。
选项④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和地位,权利不同于权力。选项⑤考宪法的基本任务,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它的基本任务是用法律的形式反映国家生活中的主要原则,确定国家和社会的根本制度。
44.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的表述错误的是:( )
A.《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国务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
B.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修改议案,须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2/3多数、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2/3多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同意
C.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大
D.基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我国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
[答案]A
[解析]考点为基本法的修改程序。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59条的规定,据此A项中享有此权的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而是其常委会。
第一百五十九条 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修改议案,须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三分之二多数、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同意后,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
本法的修改议案在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议程前,先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研究并提出意见。
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
45.某选区共有选民13679人。高先生是数位候选人之一。请问根据现行宪法和选举法律,在下列何种情况下,高先生可以当选?( )
A.参加投票的人数为6834人,高获得选票6831张
B.参加投票的人数为6841人,高获得选票3421张
C.参加投票的人数为13643人,高获得选票6749张
D.参加投票的人数为13685人,高获得选票13073张
[答案]B
[解析]考点为直接选举中代表当选的条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次修正)》的第40条第1款规定,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
根据第41条第1款,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A选项的情形属于参加投票的选民不超过全体选民的半数的情形,根据上引第41条第1款,选举无效,当然不能当选了。C选项的情形,尽管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全体选民过半数,但获得的选票没有达到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所以不能当选。D选项的情形,全体选民只有13679人,但参加投票的却有13685人,根据上引第41条第1款,选举无效,当然不能当选了。B选项符合上引第40条第1款、第41条第一款的规定,高某可以当选。本题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但需要动手计算一下,注意在紧张的考试中不要弄错。
46.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主管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书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的几日前,将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其负责人?( )
A.3日 B.2日 C.4日 D.5日
[答案]B
[解析]考点为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与许可制度。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主管机关接到申请书,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的2日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其负责人,不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逾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故本选项B正确。
47.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区域划分,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的主管部门的表述中,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A.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无权进行行政区划
B.有权进行行政区划的部门,也就是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
C.主管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部门,也有权处理行政区划问题
D.主管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部门,也是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处理决定机关
[答案]A
[解析]考点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
根据宪法及相关组织法的规定,有权进行行政区划的部门包括全国人大、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
而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的主管部门,根据《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第1条》,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因此,A选项是正确的,其他选项是错误的。有权进行行政区划的部门及其相应的职权,这次司法考试对此的考查属于“间接考查”,也是“混合考查”,比较难,当然,更难点主要在“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的主管部门”是哪个部门。
48.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名有权决定的人选不包括下列哪些?( )
A.司法部部长 B.审计长 C.秘书长 D.国务委员
[答案]D
[解析]考点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人事权。根据《宪法》第67条第9项规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49.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行使不同的职权,其中有:①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②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③决定全国和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④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的戒严。其中,国务院行使的职权是什么?( )
A.①②③④ B.②③ C.①②④ D.②④
[答案]D
[解析]考点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的人事权。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的人事权结合起来理解记忆,具体参见《宪法》第62、67、89条。
50..下列选项中,宪法和法律没有规定接受质询的是:( )
A.国务院 B.最高人民法院
C.最高人民检察院 D.中央军委
[答案]D
二、多选选择题
51、下列人员中,( )不能被授予律师执业证书。
A.张某,曾被吊销过律师执业证书
B.李某,曾因盗窃行为被劳动教养二年
C.赵某,患有精神分裂症
D.王某,曾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参考答案:AC。
解析:《律师法》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52、按我国律师法律的规定,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河北省邢台市某律师事务所拟在海口设立分所,应由河北省司法厅按规定的条件审核
B.某单位的林某无律师执业证书,却以"律师"自居,并以"律师"的名义承办了一些非诉讼的法律事务,获取一定报酬依据律师法的规定,对林某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行为,司法行政部门应坚决予以处罚
C.赵律师在代理一起经济纠纷案件时因过错给委托人造成了重大损失。对委托人的重大损失,应当由赵律师负赔偿责任
D.甲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与乙律师事务所的胡律师共同代理某企业的一件诉讼案件。在代理活动中,刘律师和胡律师对该案件涉及的某个问题意见不一致。此时,应当分别发表各自的意见,不能强迫对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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