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职业资格> 司法考试> 复习指导> 三卷指导> 民事法指导
民事法指导
2008国家司法考试考试重点直播课堂同步辅导

民法复习中遇到的“冲突”问题

发布时间:03-05

来 源:法律教育网

页 数:1页

上一篇:司法考试辅导:土地物权制度小结

下一篇:司法考试民法复习应掌握的几个要点



  1.法条之间的冲突,按特殊规定优于一般规定、后法优于前法、高层次法优于底层次法的规则处理。比如比民通意见规定公民之间的赠与为实践合同,而合同法186条的精神,赠与合同都是诺成合同。

  2.理论与法条之间的冲突,采法条。关键的问题是否发生冲突。

  3.通说与非通说发生冲突,采通说。至于通说的判断,只有有一定的资历的教师才能做到。学生跟着走就行。

  4.一本书前后发生冲突,那是作者搞错了。

  5.真题与模拟题发生冲突,原则上采真题。

中国政法大学 隋彭生



Google
 


     

考试信息

热点排行

最近更新

考试辅导

网校辅导

面授培训

©2005-2006 100ksw.com 版权所有 皖ICP备060133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