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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纳税人的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发布时间:01-15

页 数: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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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建  议

  建议制定专门保护纳税人各种权利的“纳税人权利法”,以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目前应制定“财政收支公开法”,首先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再逐步完善纳税人的监督权和参与权。

  建议修改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公民可以纳税人身份就政府机关的财政收支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承担缴纳税和费两种合法性的义务,因此,在我国行政诉讼中,应当承认纳税人和缴费人两种人的行政诉讼起诉资格。

  保障诉权是我国宪法以及诉讼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通过立法形式逐步放宽纳税人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限制,明确纳税人的起诉资格,强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是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也是建立和完善法治社会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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