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职业资格> 司法考试> 复习指导> 法律法规> 其它
2008国家司法考试考试重点直播课堂同步辅导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发布时间:11-09

页 数:1页

上一篇:中国司法制度-律师制度

下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



       (2007年3月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主席团决定: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各项议案,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表决时,代表可以按赞成键,可以按反对键,也可以按弃权键。未按表决器的不计入表决票数。如表决器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改用举手方式表决。





Google
 

     

考试信息

热点排行

最近更新

考试辅导

网校辅导

面授培训

©2005-2006 100ksw.com 版权所有 皖ICP备060133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