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职业资格> 司法考试> 考试动态
2008年司法考试动态 司法考试报名 国家司法考试 2007司法考试 2007司法考试报名 2007年司法考试大纲
2008国家司法考试考试重点直播课堂同步辅导

2007年司法考生12月1日起申报法律职业资格

发布时间:12-01

来 源:重庆日报

页 数:1页

上一篇:通过司法考试者12月1日申请法律职业资格

下一篇:2007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及申请法律资格公告



 记者昨日从市司法局获悉,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从12月1日至20日向所在司法局申报法律职业资格。

  据了解,我市主城区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为360分,万州、黔江、涪陵、璧山等区县(自治县)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320分。据介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司法局领取《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放宽分数线条件申报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还须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此外,在我市报名参考的非重庆籍成绩合格者,须在12月1日至7日持身份证、准考证及成绩通知单到市司法局办理确认手续,并回户籍地申报法律职业资格,咨询电话为(023)67086070。






Google
 

     

考试信息

热点排行

最近更新

考试辅导

网校辅导

面授培训

©2005-2006 100ksw.com 版权所有 皖ICP备060133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