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职业资格> 司法考试> 心得技巧
·2009司法考试热招中
·司法考试实验班热招
·2009法律顾问热招中
·司法考试精品班热招

司法考试卷四命题规律分析

发布时间:08-13

来 源:法律教育网

页 数:1页

上一篇:我的经验谈:TWE5.5分的一点想法

下一篇:司法考试:一场遗忘与记忆的卓绝战争


  简析题是比较稳定的题型,一般要占到整个卷四分数的50%左右。回答这类试题要求简明扼要,不需要展开论述,答对要点就可以得分。

  文书题是属于司法考试命题探索类的试题,司法考试5年来共考了3次,占试卷四的比例为11%-16.6%。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文书题是否能成为司法考试的常规题型尚难定论。

  案例题又叫案例分析题,这种题型由于其自身特殊性,很容易和论述题混为一谈,从近两年的考试情况来看,案例题以后很可能和简析题合并,不再单独成为一种题型出现。

  论述题被认为是司法考试命题改革的成功之举。2003年在司法考试卷四中第一次出现论述题就以30分的大分值击倒了很多考生,紧接几年的考试中,论述题分值可以说是稳步提高(2003年至2006年分别为30分、50分、40分、70分);2006年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以其70分的高分,彻底打消了许多人对卷四是否考论述题的侥幸心理。毫无疑问,论述题作为一种新的题型,必将在司法考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考试信息

热点排行

最近更新

考试辅导

网校辅导

面授培训

©2006-2008 100ksw.com 版权所有 皖ICP备060133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