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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异地报名考生今年无需提供暂住证

发布时间: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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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2005年司法考试将于9月17日、18日举行,记者昨日了解到,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司法考试报名将更加方便。

    据悉,异地报名的考生今年无需提供暂住证与工作单位证明;在厦门、泉州、漳州、龙岩、三明工作、学习或居住的香港、澳门居民,可在香港、澳门报名,也可在厦门考区报名并参加考试,报名时应按司法部的要求提交在内地工作、学习或居住的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港澳居民不实行网上预报名;属于国务院规定的放宽地区的考生,报名时不再需要提供户籍证明,改成按异地报名程序来进行;但此类考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分数线后,必须回到其户籍所在地领取法律资格证书,不能在厦门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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