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2年10月自考在籍考生信息变更办法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为加强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从2012年10月份自学考试报考开始,对未采集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的在籍考生,需补充采集其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在籍考生原有信息存在错误的,考生先在自学考试考生网上报考系统自行提交变更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图片(如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原件扫描图片、居民身份证号变更证明原件扫描图片等),然后到考籍所属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出具证明材料原件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网上审核,相关证明材料留存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查。审核通过的,系统自动更正相关信息。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务必提醒广大考生注意,此次修改信息时一定要核对清楚并修改正确,凡此次修改信息的考生以后不再修改个人信息。
  同时,此次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延长到5月30日17时截止(注:英语听说课考生补报名截止时间仍为5月25日17时)。
  请你们做好相关工作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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