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内蒙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5 共1页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选课、缴费工作将于11月15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选课、缴费时间:11月15日9时——11月24日17时,逾期不再安排办理。

  二、报名对象

  本次考试网上报名、选课、缴费对象均为在籍考生。

  三、报名办法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所有在籍考生在选课时,须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考生考试规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和《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作弊入刑的条款。凡网上选课、缴费成功的考生,均视为已知晓并同意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2015年之后(含2015年)未参加过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须本人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到自治区任意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指静脉信息采集和现场照相。采集照片时须设置背景为蓝色,勿添加带“年份、考试名称”的前景和带“旗(县、市、区)”字样的背景。

  五、其他

  (一) 本次考试我区共设三个考区,分别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和通辽市。所涉及盟市须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

  呼和浩特市考区接收本市和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的考生;包头市考区接收本市和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的考生;通辽市考区接收本市和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的考生。请相关盟市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做好宣传和咨询、解释工作,让考生充分了解有关信息,确保此次调整能够平稳实施。

  对于暂时不再设立考点的盟市,要继续做好考生信息采集、免考材料提交、毕业初审、提供试卷、证书发放等各项工作,确保自学考试的日常工作正常进行。

  (二)考生可在网上申请实践性环节考核(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和其他专门技能等),凡未在网上办理报名、缴费事宜的考生,考核结果将无法记入成绩数据库。

  (三) 本次报名不受理免考、转考申请。申请免考、转考的时间为每年3月和9月上旬,具体时间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以上各项工作的办理条件及要求参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频道(http://www.nm.zsks.cn/zx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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