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应考时,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房地产估价案件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它考生交换使用。

  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等按皖人发〔2002〕78号文件规定执行;违纪处理办法按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1年第12号)规定执行。

  2011年下半年资格考试种类多、时间紧,考务工作十分繁重,请各地、各部门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报名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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