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根据计价格〔2002〕2546号文件和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函〔2009〕107号文件规定,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费按每科60元的标准收取,上缴国家考务费按每科49元标准收取。每科计收1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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