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1年公路监理工程师考试报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关于组织2011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报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2011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决定于2011年10月14日-16日组织全国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为组织好北京地区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1、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分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两级。考试的内容按公路、水运两个行业,分别包括监理知识、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三个部分。   2、初次申报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监理理论、合同管理为必考科目。报考监理工程师资格需同时加考工程经济科目、工程系列的一个科目和综合考试科目;报考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需同时加考工程经济科目或工程系列的一个科目。  3、已取得交通部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拟申报监理专业增项或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升级为监理工程师,须符合本办法有关报考条件,其已有监理专业所对应的科目免考,仅须报考拟增项或升级所对应的专业知识科目,资格升级须加考综合考试科目。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良好,热爱监理工作。 2、取得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年龄在65周岁以下(1947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监理工作。 4、报考监理工程师者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或相关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从事公路或水运工程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累计5年(含)以上;报考专业监理工程师者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或相关专业中专(含)以上学历,从事公路或水运工程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含)以上。  三、免考规定 参加2009年、2010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者,其合格科目可免考。 四、报考及审查程序:  1、考点设置。考试地点:北京市交通学校;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清源路。考生可在本人所在单位、服务的监理项目或户籍所在地的省(区、市)报考。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继续使用网上考试报名系统。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自助打印准考证等。报考者可于2011年8月1日―2011年8月20日在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网站 (www.jtbzjz.net)按规定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并打印报名表,报名表经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历证应包括第一学历和后续学历证)、职称证、监理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一起提交省报名点审查,仅在网上登录但未报送材料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报名无效。考生应对个人报名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由于考生个人信息填写错误对其获得合格证书造成影响的,由考生个人负责。在报名过程中,考生报名资料或相关证件存在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自通报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报考。  2、现场审核资料由各单位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审查时间为2011年8月13日―8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周六、日不休息)。 3、现场审查地点: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丰台区潘家庙222号)。   4、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可于2011年9月14日―10月13日在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列明的时间、考场地点和科目准时参加考试。 5、考试费用为每人每科目人民币100元。  五、考试范围 本次纲仍使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纲(2010年版)》(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新增加的参考书目见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网站相关文件。 六、考试时间:  本次考试安排在2011年10月14日-16日,详见下表。  
  10月14日(周五) 10月15日(周六) 10月16日(周日)
下午 14:30-17:00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30-17:00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30-17:30
公路 工程 监理理论 公路工程经济 合同管理 道路与桥梁 隧道工程 公路机电工程 综合考试
水运 工程 监理理论 水运工程经济 合同管理 港口工程 航道工程 水运机电工程 综合考试
七、考试合格证 报考者相应科目全部达到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的,颁发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合格证与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等效。 报考者单科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尚未达到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的,其相应科目的成绩予以记录。 八、考试组织 审核结束后,于2011年8月25日至9月3日在北京市交通委路政局网站(http://www.bjlzj.gov.cn)及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网站(http://www.bjroad.com)公示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公示过程中,发现存在报名资料或证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在北京市范围内通报;情节严重的,通报考生所在的单位,并将有关行为纳入监理信用评价,相关通报同时报送部质监总站。 九、其它事项 请各位考生认真、及时填写网上报名资料,确认无误后再打印报名表,打印后考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如确需修改报名信息,请各相关单位、考生将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送至或邮寄至我站市场监督科并说明原因,我站于8月14日―8月19日审核后取消其预审资格,考生可修改报名信息。有关公路水运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最新消息请留意: 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网址(www.jtbzjz.net) 北京市交通委路政局网站(http://www.bjlzj.gov.cn) 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网站(http://www.bjroad.com)    考试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波           电话:87502225-8118             付  涛           电话:87502225-8116/8120/8122/8800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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