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第二章常见考点

发布时间:2014-08-06 共3页

第二章 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企业

  1.实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答:实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的目的在于:(1)促进监理人员努力钻研监理业务、提高业务水平;(2)统一监理工程师的业务能力标准;(3)有利于公正地确定监理人员是否具备监理工程师的资格;(4)合理建立工程监理人才库;(5)便于同国际接轨,开拓国际工程监理市场。
  实行监理工程师注册制度目的在于政府对监理从业人员实行市场准入控制。

 2.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什么样的知识结构?

  答: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复合型的知识结构,包括工程技术、经济、法律和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

 3.监理工程师应遵循的职业道德守则有哪些?

  答:监理工程师应严格遵守如下通用职业道德守则: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生产厂家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