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材料预算定额消耗量的确定

发布时间:2012-10-29 共1页

材料预算定额消耗量的确定

  合理确定材料消耗定额,必须研究和区分材料在施工过程中消耗的性质。施工中材料的消耗,可分为必需的材料消耗和损失的材料两类性质。

  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需消耗的材料数量,按用途可分为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其他材料。其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标准规格及规范要求计算。这是一种常用的方法,其中一些基本的计算公式应记住,如:每立方米1砖墙砖的净用量计算公式为

  砖数=1/[(砖宽十灰缝)*(砖厚+灰缝)*砖长]

  再如砂浆用量的计算公式为

  砂浆(m3)=(1 m3砌体—砖数的体积)*1.07

  其中1.07是砂浆实体积折合为虚体积的系数。

  (2)按设计图纸尺寸计算。

  (3)对于配合比用料,可采用换算法。

  (4)对于不能用其他方法确定定额消耗量的新材料、新结构,可采用测定法。

  材料的损耗量,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不可避免的材料消耗,如现场内材料运输损耗及施工过程损耗。

  材料定额消耗量=材料净用量+损耗量

  =材料净用量X(1+损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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