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24 共1页

关于开展二0一三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二0一三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已开始,请有关单位按照省注册中心鲁建执注字[2013]4号文《关于开展2013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抓紧准备相关材料,在完成网上资料上报和网上交费后,于11月3日至11月13日将书面材料报市造价办审核,过期不予受理。

省注册中心于2013年10月15日起开通了网上交费系统,注册造价师延续注册费用实行网上交费,在"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完成网上资料上报同时进行网上交费,技术支持电话:0531-62361189。

由于"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设置原因,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不能同时办理,应将延续注册完成后再按变更注册要求办理变更注册。

联系电话:0535-6896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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