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质量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

发布时间:2016-09-07 共1页

2016年质量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

  2016年质量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暂未公布以下为2014年质量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

  质量工程师报考条件

  (一)报考初级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二)报考中级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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