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16-08-17 共1页

 一、报考公务员须具备什么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招考职位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哪些人不能报考公务员?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2005年—2007年中央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或江西省录用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新录用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五)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六)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七)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考者的学历有什么要求?

  报考者必须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具体见招考职位表。

  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2008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2008年9月底之前毕业),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上网(网址: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四、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理解?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计算为基层工作经历。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报考者在基层工作的累计时间可以计算为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

  五、报考年龄如何计算?

  本次报考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26日,具体如下:

  18周岁以上是指1989年11月26日(含)以前出生;

  25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11月26日(含)以后出生;

  30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11月26日(含)以后出生;

  35周岁以下是指1971年11月26日(含)以后出生。

  六、如何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07年11月26日8时至12月6日24时,考生直接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报名。报考者在网上按照提示信息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近期本人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一个人只能报考一个部门的一个职位,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表信息应确保真实,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提交报名表24小时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三)缴费。通过了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办法进行缴费,缴费时间到12月8日中午12时截止,完成缴费后即报名成功。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考试前5天内在网上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七、家庭困难考生免收考试费用需提供什么材料?

  对家庭困难的考生,凭以下证明,可免收考试报名费、考试考务费、面试费和其他测试费。体检费由用人单位负担。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八、“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乡镇公务员如何加分?

  按有关规定,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部门统一招募到乡镇基层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扶贫)人员,满两年服务期限的(服务期限计算截止到2008年8月底),本次报考乡镇公务员(不包括报考县级以上机关和乡镇选录生职位),可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办理加分的手续是:考生在报名网站下载填写《“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乡镇公务员笔试加分申请表》,由本人服务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交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并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于12月6日前统一传真到省人事考试中心(传真号:0791-6386334)。

  九、本次笔试的内容和范围是什么,什么时候考试?

  (一)公共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省、市、县(市、区)机关职位和乡镇选录生职位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门,报考其他乡镇机关职位和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门(如本人自愿,可报名参加申论考试,申论成绩仅作为志愿调剂和进入录用储存库的成绩)。考试内容见《江西省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纲》(可在报名网站下载)。考试时间为2008年1月6日一天。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专业科目。凡在招考计划中注明了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则要加试,凡未注明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则不加试。专业科目加试时间除公安机关外,与面试时间同步进行。全省公安机关均要加试专业科目,加试内容和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十、本次考试有辅导教材和培训班吗?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不指定任何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笔试成绩何时可以查询?如何查询?

  2008年1月24日,将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考试成绩,考生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在网上查询本人的成绩及面试入闱情况。

  十二、开考比例与面试比例如何计算?

  各职位的开考比例(职位开考所需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数之比)和面试比例(参加面试所需人数与计划录用数之比)根据本职位计划录用数来确定。计划录用数在5人及以下时,开考比例为5:1,面试比例为3:1;计划录用数在6人到10人之间时,开考比例为5:1,面试比例为2.5:1;计划录用数在11人及以上时,开考比例为4:1,面试比例为2:1。对计划录用数较大的乡镇选录生职位,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同意还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十三、如何进行网上公开调剂?

  对面试人数不足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布,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公开调剂。调剂期间,凡笔试达到合格线,但第一批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该职位的招考条件,均可在网上自愿重新报名,通过用人机关资格审查后,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第二批入闱面试人员。网上公开调剂时间为2008年1月28日到30日。

  十四、面试前资格复审需携带哪些证件和材料?

  全日制普通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样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身份证及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原件;

  其他人员需携带: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本人毕业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准考证、身份证及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原件。

  十五、考试总成绩如何计算?

  (一)需考两科公共科目的职位。不加试专业知识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10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折算为200分,总分400分;加试专业知识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结构化面试和专业知识各100分,总分400分。

  (二)只考一科公共科目的职位。不加试专业知识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结构化面试各100分,总分200分;加试专业知识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折算为200分,结构化面试和专业知识各100分,总分400分。

  (三)公安机关职位中除《公安基础知识》外还需加试专业考试的职位,增加的专业加试成绩,计入面试成绩,即:结构化面试成绩与加试专业成绩各50分。

  十六、体检标准是什么?

  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体检有特殊要求的人民警察职位,其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

 


 

 

来源:江西省人事考试网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