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历史之太康之治

发布时间:2016-09-08 共1页

公元265年(魏咸愍2年),司马炎篡魏自立,改元泰始,建立西晋,定都洛阳。280年灭吴,王濬送吴主孙皓于洛阳,晋武帝司马炎封他为归命侯。至此,全国重归统一。为开创新的业绩,司马炎以洛阳为中心,在全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逐步使百姓摆脱了战乱之苦,使国家走上了发展之路。
重视农业生产。朝廷采取措施,从鼓励垦荒、兴修水利、扩充劳动力和加强监督等方面来促进农业生产。泰始二年(公元267年),晋武帝颁布鼓励农业生产的诏令。史料记载,泰始五年(公元270年),汲郡太守王宏认真履行朝廷的旨意,勤恤百姓,疏导有方,督劝开荒五千余顷。当时正遇上荒年,他郡皆闹饥荒,而汲郡独无匮乏。于是晋武帝特下诏褒扬,赐谷千斛。后来,晋武帝还下令修建了新渠、富寿、游陂三渠,灌溉良田一千五百顷。西晋统一后,晋武帝于太康元年颁布户调式,推行占田法和课田法。占田、课田制下的农民,为一家一户的个体小农,他们生产获取的粮食除缴纳田租外,都归他们自己所有。这一制度的推行,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通过上述措施的推行,农业生产很快发展起来,出现了国泰民安的繁荣景象。《晋书·食货志》称:“是时,天下无事,赋税平均,人咸要其业而乐其事。”《晋纪·总论》中反映河洛地区当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状况是这样描述的:“牛马被野,余粮委亩,行旅草舍,外闾不闭,民相遇如亲。其匮乏者,取资于道路。”故有“天下无穷人”之谚。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也迅速增长起来。据《晋书·地理志》记载,太康元年,全国有“户二百四十五万九千八百四十,口一千六百一十六万三千八百六十三”。占田、课田法颁布后的第三年,即太康三年(公元282年),国家“户有三百七十七万”。表明人口数量的增长是相当明显的。
为保持政治稳定,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晋武帝于太康元年还公布了官品占田和荫人以为佃户、衣食客的制度。法令规定,官品第一至第九,各以贵贱占田。第一品可以占田五十顷,以下每低一品,递减五顷。又各以品之高低,荫其亲属,荫其客户,多者及九族,少者三世。宗室、国宾、先贤之后及士人子孙,也都有这种特权。特权扩大到士人子孙,这是秦汉时世家地主范围的扩大,特别是儒宗这一等级的延伸。
西晋的这些措施,无疑给世族地主在政治上和经济上更多的优厚待遇,还有利于统治阶级利益上的平衡。但士族地主特权过大,助长了他们在生活上和政治上的腐化,同时影响庶族地主的利益和农民的利益。
晋武帝在强调发展生产的同时,反对奢侈,厉行节俭。有一次,太医院的医官程据献给晋武帝司马炎一件色彩夺目、满饰野雉头毛的“雉头裘”,这是一件极为罕见的华贵服饰。晋武帝把这件“雉头裘”带到朝堂,让满朝文武官员欣赏,朝臣见了这件稀世珍宝,个个惊叹不已。不料,晋武帝却一把火把这件“雉头裘”烧成了灰烬。他认为,这种奇装异服触犯了他不准奢侈浪费的禁令,因此要当众焚毁。他还下诏说,今后谁如敢再违犯这个规定,必须判罪。
咸宁六年(280)四月改元太康。在以后的10余年间(280—289),是西晋相对繁荣稳定的时期,社会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西晋政府重视生产,劝课农桑,兴修水利,民和俗静,家给人足,牛马遍野,余粮委田,出现了四海平一、天下康宁的升平景象,史称太康盛世。史家如此描述,“是时,天下无事,赋税平均,人咸安其业而乐其事。”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