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2012招聘应届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6-08-17 共3页

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简章

部 队 简 介

公安消防部队是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的组成部分,是在公安机关领导下同火灾作斗争的一支实行军事化管理的部队,承担着消防监督、

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的任务,执行解放军的三大条令和兵役制度,隶属武警序列。

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是一支具有光荣传统、英雄辈出的部队。多年来,全省消防部队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部队建设取得了长足发

展,涌现出了“全国十大优秀人民警察”李新宝、“中国杰出青年卫士”刘国等消防英模和先进典型,为维护河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得到

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的高度评价,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接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到部队工作,是总队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干部生长和人才培养的主要来源。总队为优秀地方大学生干部

成长进步提供了广阔空间和舞台。随着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深入发展,随着科技强警、素质兴警战略的扎实推进,随着河北经济的蓬勃发展,我们迫

切地希望新时期的优秀地方大学生来消防部队工作,不断推动河北消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真诚地邀请您加入到消防队伍中来,诚挚地欢迎每一位

有志青年来这里建功立业!

接收条件和要求

1、文化学历: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2012年度应届本科男毕业生。以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

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主要招收对象为:必须是2012年7月份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二批以上应届本科男

毕业生,未婚。

根据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接收范围:

①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大学、职业技术院校、民办大学、独立院校、公办民助(与其他单位合办、中

外合办)院校、远程(网络)教育院校、成人高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接收;

②学习形式为走读、委培、自费、自学、自考、定向生、专升本、专接本、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不接

收;

③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往届生、未获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毕业生,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补考课程累计4门(含)以上或1门

(含)以上补考不及格、被作留级处理或休学超过半年和受过处分的毕业生,不接收。

2、政治条件: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员

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3、身体素质: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身高170厘米以上,每只眼裸视力不低于4.6。

4、年龄条件: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的8月31日,本科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4周岁,即1988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

5、招收岗位:基层部队管理指挥和消防监督执法岗位。

6、服役年限:本人自愿,保证入伍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服役,勤奋工作,在5年内个人不得要求申请退出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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