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薪资待遇如何?

发布时间:2016-09-21 共1页

  根据《2016年江苏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099人公告(第二批)》公告,招警考试频道小编现将2016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薪资待遇相关事宜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2016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薪资待遇如何?
  本次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099人,所录用人员由招录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报名时间为截至2016年5月20日18时。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网址:www.jsfyzp.com。
  1、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和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基本工资不低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收入标准的1.2倍;绩效工资以考核为依据,实行考核浮动制,考核合格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50%,考核为良好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60%,考核为优秀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65%;岗位津贴根据法院工作年限及计算机速录技能水平确定书记员等级,按照初级、中级,分别享受不低于200元∕月、500元∕月的津贴。具体标准由各招录法院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聘用制书记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3、经录用后,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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