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一章:税收法律关系

发布时间:2016-09-18 共1页

 税收法律关系包括三方面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属地兼属人的原则确定)。

  客体:即征税对象

  内容:是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税收法律事实分为税收法律事件和税收法律行为。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平等的,对权利享有者的保护就是对义务承担者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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