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税法下如何正确转换会计处理

发布时间:2010-01-19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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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计算步骤:①可抵扣或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账面价值-计税基础;②递延所得税资产时点值(余额数)=可抵扣或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当期税率;③各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本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时点值-上年度时点值。
  1.2004年至2007年递延所得税资产总额为7.92万元,2008年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余额=30×25%=7.5万元;2008年递延所得税资产借方发生额=7.5-7.92=﹣0.42万元;2008年年应交所得税=(100+6)×25%=26.5万元;2008年所得税费用=26.5+0.42=26.92万元。
  2.2009年由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均为零,为此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余额等于0;2009年年应交所得税=(100-30)×25%=17.5万元;2009年递延所得税资产借方发生额=0-7.5=﹣7.5万元;2009年所得税费用=17.5+7.5=25万元。
  3.会计分录:
  2008年,
  借:所得税费用26.92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6.5
      递延所得税资产0.42
  2009年,
  借:所得税费用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7.5
      递延所得税资产7.5
  (二)利润表债务法
  计算步骤:①时间性差异=会计可提折旧-税法允提折旧;②税务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时间性差异;③税务应交所得税=税务应纳税所得额×当期税率;④递延税款发生额=时间性差异×当期税率;⑤会计所得税费用=会计利润总额×当期税率-递延税款发生额。
  1.2008年期初递延税款余额=24×33%=7.92万元;本期发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6×25%=1.5万元;2008年由于税率发生变化,应调整的递延税款=24×(25%-33%)÷33%=﹣1.92万元;2008年递延所得税资产借方发生额=1.5+(﹣1.92)=﹣0.42万元;2008年年应交所得税=(100+6)×25%=26.5万元;2008年所得税费用=26.5+0.42=26.92万元。
  2.2009年本期发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30×25%=-7.5万元;2009年年应交所得税=(100-30)×25%=17.5万元;2008年所得税费用=17.5+7.5=25万元。
  3.会计分录:
  2008年:
  ①借:所得税费用1.92
    贷:递延税款1.92
  ②借:所得税费用25
     递延税款1.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6.5
  2009年:
  借:所得税费用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7.5
      递延税款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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