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须知

发布时间:2011-10-22 共1页

  承办科室:会计管理科 联系电话:2822726 
  (一)办证时间:每周正常工作日(节假日停办)。
  (二)、办证地点:蕉城区署前路16号宁德市财政局院内。
  (三)、办证对象:市直单位和中央驻宁单位以及外地驻宁单位的会计人员。
  (四)、办证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财经法规,制度,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2、具备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含中专)的会计人员,可直接申请注册;其他人员有志从事会计工作者应取得全省会计证专业知识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后方可凭以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
  3、会计类大中专毕业脱离会计工作岗位三年,需参加全省会计证专业知识统一考试,合格者,方可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
  (五)、办证程序:
  1、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要求,各单位会计人员到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购“会计从业资格申请注册登记、年检表”和空白“会计从业资格证”各一份。
  2、由本人申请,(用兰、黑钢笔将“会计证”和“会计注册登记(年检)申请表”按证表所列内容逐项填好,)并由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和人事部门签章盖印后,到所属财政机关的会计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其“会计从业资格申请注册登记、年检表”中的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一栏由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集中统一到财政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3、办证时需提供以下完整资料:“会计从业资格申请注册登记、年检表”、“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填写未盖章的)和“毕业证书”或“统考合格证”、“珠算定级证”或“电算化证”、“一寸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无主管部门的单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经注册登记的会计证每二年进行一次年检,三年内未经年检的会计证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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