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许可、年检

发布时间:2011-10-22 共1页

  办事程序:申请——审核 
  申报材料:
  (一)、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带全有关资料(《会计电算化(初级)合格证》或会计类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毕业证原件、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理论考试成绩合格单》、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两张,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向市政务大厅财政窗口提出申请,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查后受理。(二)、对申请者资料齐全,符合规定条件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由申请者自己或委托代理人按规定要求填写,并由申请者单位盖章,申请者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对不符合规定条件不能受理的,交由窗口工作人员向申请者解释清楚。(三)、对符合规定条件,填好并交回申请表者在4-5个工作日办结,由申请者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市政务大厅财政窗口领取(凭工本费收据)申请者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工本费10元
  收费依据:甘价费[2003]313号文件
  法律依据:《甘肃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甘肃省物价局文件(甘价费[2003]313号)
  市财政局窗口事项:
  窗口电话:6985582      投诉电话:6985558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