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发布时间:2012-10-15 共1页

 
 
考试的组织领导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负责全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自治区各盟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和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财务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
 
报名条件
  凡年满18周岁,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和珠算。
  其中,初级会计电算化和珠算实行同场无纸化考试。凡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初级会计电算化和珠算两科均要同时报考。无纸化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等科目的考试时限均为60分钟,珠算科目的考试时限为30分钟,其中,20分钟为算盘计算时间,另10分钟为录入答案和整理交卷时间。
 
免试条件  
  执行财政部有关会计从业资格免试条件规定,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合格成绩,并且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申领证书时应携带本人在网上申领证书后打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及毕业证书原件等相关资料,到当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毕业证书的审核年限必须掌握在自毕业之日起至考试当天两周年内。
 
报名时间
  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通过登录内蒙古会计网报名。2012年首次报名的考生,选择考试地区后,本年度内所有科目都必须在该地区参加考试,不得更换考试地区。每位考生在一年内限报三个考试批次。具体报名和考试日期,由各级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各自的考前准备情况进行安排。各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在各自的会计网上公布具体的报名和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批次;考生可直接从网上报名,选择参加考试时间。
  各市报名时间请查看“2012年内蒙古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考试时间
  全区的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4月至11月(7-8月的暑假期间除外)进行。具体报名和考试日期,由各级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各自的考前准备情况进行安排。各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在各自的会计网上公布具体的报名和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批次;考生可直接从网上报名,选择参加考试时间。
 
试题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
  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
  初级会计电算化: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珠算:加减法题、乘法题、除法题。
 
试题题量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40题、多项选择30题、判断30题,总分100分。
  会计基础:单项选择40题、多项选择40题、判断20题,总分100分。
  初级会计电算化:单项选择18题、多项选择15题、判断16题、实务操作9题,总分100分。
  珠算:加减法10题、乘法10题、除法10题,总分100分。
  初级会计电算化和珠算两个考试科目实行同场考试制,两科成绩分别计算,满分为100分。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两科的成绩加权合并计算,其中初级会计电算化占70%,珠算占30%,合并后成绩大于或等于60分视为合格。
 
答题要求
  各考试科目均通过计算机答题,考生独立操作完成考试。参加珠算考试的考生要自带算盘,答题时将答案直接录入计算机完成考试。
 
考试形式
  全区范围内均实行无纸化(计算机)考试。
 
考试收费
  报名及考务费严格按照自治区发改委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命题范围
  2012年度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仍根据2009年财政部颁布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确定命题范围。
 
评分原则
  按相应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由计算机自动评分并生成成绩。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成绩管理 
  2012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当年有效,取得合格成绩后考生必须在本年度内通过网上申领证书,否则成绩作废。各考务机构在每批次考试完毕后,一周之内公布考生成绩,考生请登录内蒙古会计网查询。
  按照考试政策调整的要求,参加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且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务必于2012年3月15日以前在网上申领证书,否则成绩作废。
  继续执行财政部有关会计从业资格免试条件规定,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合格成绩,并且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申领证书时应携带本人在网上申领证书后打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及毕业证书原件等相关资料,到当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毕业证书的审核年限必须掌握在自毕业之日起至考试当天两周年内。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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