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省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发布时间:2012-10-15 共1页

 

 组织管理

  深圳市财政部门负责公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考务规则及考试相关要求。各区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安排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组织辖区内的考务工作;督促检查考风、考纪;审查申请免试科目人员的条件,办理统计上报事项。

 


 报考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免试条件

  申请人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毕业之日起至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日止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类专业包括:1、会计学;2、会计电算化;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4、审计学;5、财务管理;6、理财学。

 


 考试科目

  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共有《初级会计电算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三科,全部实行电脑考试,当场显示成绩,考生可以自主选择每次考试报考一科、二科或三科。

  2010年起我市实行考试累进合格制:考生在连续两次考试中累计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考试合格视同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全科合格。全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考生在2年内取得会计技能《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合格(也可以先取得会计技能《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合格,后取得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全科合格,全科合格后2年内)即可到所在区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名时间

  2013年第一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5日上午9:00至11月2日下午4:30。

 


 考试时间

  2013年第一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将于2013年1月4日起举行,每个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请参看准考证。



 考试题型及题量
   

  考试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实务操作题等。考试实行无纸化,通过考点电脑答题。各科考试时长各1小时,均实行百分制,60分合格考试。

 


 考试教材 
  2013年深圳市启用财政部全国统一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题库,该题库考试范围和命题依据以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09]10号)印发的大纲为准。我市将采用中国会计学会编写组编写,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初级会计电算化》(用友版)、《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作为教材。 

 

 


 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报名费为:65元/科(收费依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3]182号文件和粤价函[2010]131号文件)。

 


 考试成绩

  深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三个科目全部实行电脑考试,当场显示成绩,各科考试时长各1小时,均实行百分制,60分合格考试。

 


 证书办理  

  考试全部合格后,考生可以登陆原报名系统查询、打印成绩。2013年2月18日起,考生可到各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申请人,可以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工作单位的常住人员,可以向深圳户口所在地的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工作单位的暂住人员,携带深圳市居住证向居住地所在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可在网站http://acc.szfb.gov.cn/上免费下载,原件1份);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原件1份);3.有工作单位的需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原持有深圳市颁发《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交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2011年6月1日以后取得的由电脑的自动记录)。

  其中具备免试条件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成绩合格的申请人员,除提交上述1、2、3项外,还需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居民的学历或学位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1份)。

  请注意:符合免试条件的申请人到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当日,考试成绩取得时间和会计类学历(或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必须同时满足不超过2年的条件。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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