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新大纲实施情况汇总

发布时间:2014-08-11 共1页

 各省新大纲实施情况

重庆:第四期考试使用新大纲

2014年第四期考试使用的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14〕13号),将按照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重新修订。

辽宁: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新大纲

辽宁省(除大连外)定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以新考试大纲作为考试范围,定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以新考试大纲作为考试范围,并统一使用财政部根据新考试大纲组织建设的无纸化考试题库。综合考虑现阶段企业、事业单位及各类组织单位对财会人员基本技能的要求,保证考试科目的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积极培养、输送全社会所需要的合格的会计从业人员,考试科目定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科。

广州:第四季度使用新大纲

2014年第四季度广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将以新版大纲作为考试范围,并统一使用财政部根据新版大纲组织建设的新版无纸化考试题库。

浙江:第四次考试使用新大纲

2014年第四次报名参加考试将采用新的考试大纲。

山西:第四季度使用新大纲

山西2014年四季度(使用财政部2014版新大纲),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珠算(考生可以二选一)。

上海:2015年4月开始施行

上海2015年4月开始按新版考试大纲和无纸化考试题库考试。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写组于2014年5月通过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了新版考试辅导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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