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会计从业考试简介

发布时间:2016-08-16 共1页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是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最低要求和前提条件,是证明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必经之路。它是一种资格证书,是会计工作的“上岗证”,不分级。 
  由于会计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如何,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质量,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因此凡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会计工作。 
  《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一)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二)出纳; 
  (三)稽核; 
  (四)资本、基金核算; 
  (五)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六)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七)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八)总账; 
  (九)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十)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各单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会计专业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是在会计证光里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仍有人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习惯的称为“会计证” ,或者视后者是前者的简称。 
  会计从业证中记载本人的各种信息,通过计算机进行管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一经取得,全国范围内有效。 
  目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通过考试取得,一种是通过申请取得。 
  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管理部门 
  从业证资格管理办法实行属地原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 
。 
  考试费用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报名时一次交付。 
  报考手续 
  报考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到指定报名地点填写相关表格,办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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