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案例分析题(7)

发布时间:2014-02-26 共1页

 【案例】
 
  甲局是某市的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乙服务中心是甲局的下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乙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张某是甲局新任命的总会计师,上任伊始,对甲局和所属乙单位20×7年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就下列事项的处理提出质疑:
 
  (1)20×7年1月,甲局通过局长办公会形成决议,以本局接受无偿划拨的一栋房屋作为抵押物,为乙单位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2)20×7年3月,乙单位报经甲局批准,以账面价值200万元的办公楼与A公司共同出资,设立B公司。
 
  (3)20×7年6月,甲局经市财政局批准对外出租一栋闲置办公楼,取得租金收入20万元,直接支付办公楼维修费用。
 
  (4)20×7年9月,乙单位经甲局审核,报该市财政局审批,用账面价值15万元的一辆小轿车与C公司的商务车进行置换。乙单位聘请专业资产评估公司对其轿车价值进行重新估价,评估金额为10万元。
 
  (5)20×7年11月,乙单位报经甲局审批,报市财政局备案,用自筹资金购置了900万元的大型办公自动化设备。
 
  (6)20×7年12月,乙单位在财产清查过程中,盘亏车辆一台,账面价值为25万元。乙单位已将财产清查的结果向甲局与市财政局报告。截至12月31日,甲局已审核同意,但尚未收到市财政局批复。为保证20×7年财务报表及时报出,乙单位暂时先对盘亏的车辆进行销账处理。
 
  要求:
 
  请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判断上述各项的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说明理由。
 
  【解析】 
 
  1.事项(1)中甲局的做法不正确。
 
  理由:行政单位不得用国有资产对外担保。
 
  2.事项(2)中乙单位的做法不正确。
 
  理由:乙单位的对外投资行为应报甲局审核,并由市财政局审批。
 
  3.事项(3)中甲局的做法不正确。
 
  理由:行政单位使用国有资产对外出租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4.事项(4)中乙单位的做法正确。
 
  5.事项(5)中乙单位的做法正确。
 
  6.事项(6)中乙单位的做法不正确。
 
  理由:在财政部门批复、备案前,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损失不得自行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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