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做好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教材编写工作的通知中精协发〔2009〕27号

发布时间:2014-02-26 共1页

关于协助做好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教材编写工作的通知中精协发〔2009〕27号

各相关单位会员: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自2011年春季开始全面实施新考试体系。为此,我会成立了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开展新考试体系下的教材编写工作。

为确保新考试体系教材编写质量,经协会理事会研究决定,增加教材编写试读环节。试读单位从单位会员中选取,试读工作属于义务服务,参与试读的工作人员可以申请本会会员继续教育学分。现将试读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助试读单位会员名单

教材(课程)名称

主编

试读单位

A1数学

肖宇谷

南开大学

A2金融数学

徐景峰

西南财经大学

A3精算模型

肖争艳

中央财经大学

A4经济学

刘澜飚

湖南大学

A5寿险精算

张连增

北京大学

A6非寿险精算

韩天雄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A7会计与财务

李晓梅

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A8精算管理

杨步青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FC1《保险法及相关法规》

许崇苗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FC2《保险公司财务管理》

陈兵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FC3《健康保险》

陈滔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FC4《投资学》

李冰清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FL1个人寿险与年金精算实务

林红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FL2资产负债管理

吴岚

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FL3员工福利计划

王晓军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FG1非寿险实务

陈伊维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FG2非寿险定价

孟生旺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FG3非寿险责任准备金评估

谢志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试读工作主要职责

(一)对所试读教材从内容、体系、方法上进行总体评价。

(二)从考生的角度,结合工作实际,对教材适用性、启发性进行总体评价。

(三)推荐有特色、有创新的试读教材参与协会优秀教材评选活动。

(四)对试读教材的其它建议与意见。

三、试读工作主要程序

(一)试读单位委派1位负责人及参与工作人员若干组成教材试读工作小组报秘书处备案。

(二)根据秘书处提供的密码登录中国精算师协会网站(www.e-caa.org.cn)——教材编写专区,定期浏览教材初稿相关章节。

(三)负责人针对有关书稿内容,组织试读,及时提出试读评价意见和建议报秘书处。

(四)试读评价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分章提交,对于教材初稿完成后的试读报告,须在以下日期之前提交秘书处。

教材A系列、FC1、FC2 为2010年5月30日之前;教材其他系列为2010年10月30日之前。

四、其它事宜

请以上单位会员于12月31日之前,将有关试读工作负责人及联系人名单报送我会。

协会联系人:支海燕

联系电话:010-66555664 13811505813

报送传真:010-66555884

电子邮箱:haiyan_zhi@163.com

中国精算师协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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