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热点咨询:跨省报考问题

发布时间:2014-02-22 共1页

  问题:我今年在北京市参加了《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两个科目的考试,并且成绩合格,公司明年将派我到广东工作一年,我可否明年在广东参加剩余的两个科目的考试?今年两科的合格成绩是否作废?应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回复:你所问的是跨省报考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异地报考,即在相连的两年内分别在不同省份参加考试,两年的考试合格成绩可以合并计算,但考生必须到考试管理机构办理考试成绩档案调转的相关手续。你可凭本人的成绩通知单和身份证原件到北京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开具成绩档案转出证明并取得当年考试成绩档案软盘。明年报考时你必须将上述资料一并交给广东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工作人员,方可实现你两年考试成绩的顺利连接。如果你在广东报名时不出具上述证明和档案软盘,将会导致你两年度的考试合格成绩无法合并计算,请你注意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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