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14-02-22 共1页

  通过会计职称考试后,有哪些后续手续要办理?在哪里办?  
  答: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中级资格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均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财政部、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资格证书发放到各区财政局后,由各区财政局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区财政局领取。

  领取证书时需要带哪些资料? 
  答: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财政部、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资格证书发放到各区财政局后,由各区财政局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区财政局领取。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后如何办理? 
  答:专业技术资格合格证书若不慎遗失后,考生应及时登报申明作废,具体要求可登陆南京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网,查看资格证书补办流程并下载相关表格,由南京市财政局审核后,前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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