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评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1-10-22 共1页

  审计评价是按照审计确定的审计目标对被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分析判断并发表审计意见的行为,是审计报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审计评价水平的高低,既体现审计工作质量的好坏,又关系审计部门的形象和权威,同时又直接关系到被审计对象的“脸面”。结合实际,笔者就审计评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存在问题的表现形式
  (一)审计评价单一笼统。不管什么审计项目,审计评价一个样,没有按照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审计项目确定的审计目标和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合法、效益性及被审计单位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而是作一些单一笼统的评价,或不予评价,或统一评价为帐帐相符、帐表相符。
  (二)审计评价主观片面。某些审计评价意见,未经过必需的审计检查和测试,而是在对部分情况审计查证后,在主观推理基础上得出的片面结论。如部分审计评价为:某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某单位执行国家财经法规较好等情况,凭主观推断给出评价意见。
  (三)审计评价自相矛盾。审计评价与审计报告中的内容,或与做出的审计决定内容相矛盾。有的审计评价既认为:某单位较好地执行了国家财经法规,收支合法。但在审计决定中却又认为:该单位偷漏国家税收问题严重、存在着巨额的帐外资金、“小金库”。显而易见,审计评价情况存在前后自相矛盾现象。
  (四)审计评价用词不当。审计评价在用词上把握不好,存在着用词不恰当的问题。如有的单位存在一定的违纪违规问题,甚至是比较严重的违纪违规问题,但在审计评价时往往顾及被审计单位的“脸面”,或者迁就被审计单位,以图审计决定能够较快较好地落实,随将:基本真实、基本合法、基本健全,夸大为:真实、合法、健全。还有的审计评价在对某些重大问题发表肯定意见时,风险防范意识差,不用任何前缀词加以限制,语言表达过于绝对。如有的审计评价为:通过审计,某单位真实地反映了年度财务收支情况;通过审计,某单位无违纪违规问题;通过审计,某个人清正廉洁,无任何经济问题。在目前法制尚不健全、被审单位和个人守法意识不强、经济业务活动错综复杂而审计受到诸多客观条件限制的审计环境下,审计从范围、深度、广度上,都不能做到百分之百,因此这类评价存在着巨大的审计风险。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审计评价规范及评价准则相对落后。
  随着形势发展,审计评价准则相对落后。无论审计对象自身,还是国家对于审计对象的管理以及财务会计制度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从审计自身的发展看,审计的领域不断拓宽,经济责任审计、公共财政管理审计不断加强,但与此相关的审计评价准则尚待建立,而现有审计评价规范过于抽象,操作性、实用性较差。同时,由于审计方面的法律和规章制定较快,但是新的包括审计评价准则在内的规章制定相对建设缓慢,现有的审计评价规范规定不具体,较为抽象。只能以真实、基本真实、不真实三种概念来定性,至于何种情况,依据什么“量”来定性不明确,使审计人员难以有章可循,把握不好审计评价。
  (二)一些审计人员对审计评价的重要性认识不高。由于部分审计人员对审计评价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导致关于审计评价方面的许多重要内容在审计查证环节就被疏忽,在评价时不可避免的难为“无米之炊”,只能单一笼统的含糊其词,应付过关。
  (三)客观及外部条件相对制约。由于部分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够强、审计技术手段、审计方法相对落后等客观因素以及被审计单位配合、提供支持等主观因素的影响,审计评价所涉及到的较多内容,要么无从涉及,要么流于形式,要么含糊其词。
  三、几点对策和建议
  结合当前审计机关的审计评价工作,就如何克服审计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地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笔者建议如下:
  (一)增强思想认识,把握好“认识关”。审计人员应充分认识审计评价事关审计工作的全局,不能漫不在意,等闲视之。能否客观地对被审单位和被审事项进行评价,既体现了审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又体现了每个具体审计项目审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审计质量的好与坏,进而影响整个审计工作的质量,最终影响审计部门的形象和威信。审计评价工作做得好,可以树立审计部门依法行政的形象和威信,反之,会引起行政复议和诉讼,如果复议和诉讼失利,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只有把好“认识关”,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审计评价不实的问题。
  (二)增强业务素质,把握好“取证关”。在实际工作中要提高审计人员掌握科学审计方法和审计手段的能力,增强审计人员的综合分析和逻辑思维能力。要严格按照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熟练运用各项辅助审计手段,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符合性测试,全面详细审计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判断。运用合理的审计技术方法,查深查透被每一个具体审计事项、具体环节,保证关键点的深入挖掘,判断和评价被审计单位具体财务收支活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最后,利用好审计取证,做出合理评价。审计人员应努力提高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通过综合思考、分析问题,根据《审计评价准则》对被审单位和事项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
  (三)增强防范意识,把握好“复核关”。目前,审计机关的复核机构和复核人员往往比较注重复核审计程序是否正确、到位,审计查处的问题的定性和处理是否恰当,引用的法律法规是否正确,而往往忽视了对审计评价的复核。因此,作为审计机关的复核人员,必须重视对审计评价工作的复核,把对审计评价的复核与对审计程序的复核、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定性和处理的复核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大对审计评价意见的复核力度,彻底纠正审计评价方面存在的问题,把好“复核关”,从而有效地防范和降低审计评价环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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