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2007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22 共1页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审计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审计署、人事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07]1号)及湖北省人事厅、湖北省审计厅《关于转发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鄂人职管[2003]3号)、《关于转发人事部、审计署〈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及其实施意见的通知》(鄂人职管[2002]1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07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审计专业初级资格和中级(审计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审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办法。 (一)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所称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

(四)报名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5、对虽不具备上述条件规定的学历、任职资格或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但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可破格申报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

①在国家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2篇,或在省级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的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审计理论专著、译著(主要执笔人),或编著审计理论技术管理书籍2部以上,其中本人应承担撰写任务5万字以上;

②主持或承担的大中型审计项目(主审人),有一项获得省(厅)以上优秀审计项目奖,有三项获市级优秀审计项目奖;

③在审计工作方面业绩突出,作出了突出贡献,获得市(厅)级政府和省级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

6、上述条件中“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等;从事审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当年年底。 二、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一)报考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按要求填写《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涂《审计考试报名卡》(《审计考试报名卡》中“考生报名号”、“所在地区”栏由各报名点统一填涂,“考试地区”栏不填涂),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工作证、身份证或军官证、学历证明)原件,经当地人事职改部门会同审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报名手续。省直单位考生经省审计厅资格审查(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考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按要求填写《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2,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涂《审计考试报名卡》(《审计考试报名卡》中“考生报名号”、“所在地区”栏由各报名点统一填涂,“考试地区”栏不填涂),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持学历(学位)证书、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单位出具的从事审计工作年限证明(破格人员须携相关证明材料),经省审计厅、省职改办资格审查(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办理报名手续。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在鄂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务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07年4月16日~4月22日(双休日照常受理报名)

(二)考试时间:2007年10月21日

 初、中级资格考试:

     上午:0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高级资格考试:

     上午:0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三)各地于2007年5月20日前将《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审计考试报名卡》报送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

(四)考务组织按《关于印发〈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通知》(审考办字[2000]26号,鄂人职[2000]27号转发)文件规定执行。

四、有关问题说明

根据审计署、人事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题型调整的通知》(审考办字[2007]3号),自2007年起,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题型将进行调整,“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科目考试将取消简答题和论述题,题型调整为综合性分析试题,题量为8道试题选答5道,每道题20分。“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科目考试的题型、题量保持不变。

五、考点设置

初、中级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院根据报名人数统一安排,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点。

六、考试报名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05]266号文件规定,审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60元,高级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120元。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