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统计师考试审批办理程序

发布时间:2011-10-22 共1页

[组织领导]

[考试日期及时间]

[级别、专业设置]

[报考条件]

[考试报名]

[合格证书]

一、国家统计局和国家人事部规定,从1990年开始,统计员、助理统计师实行全国统一考试。1995年开始统计中级资格实行全国统考,统计员和助理统计师合二为一改名为初级统计资格。

二、报考的对象和条件

1、报考中级甲种考试的条件为: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可直接报考。

2、报考初级考试的条件为:
(1)高中或中专毕业在统计岗位上工作;
(2)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十年。

三、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五月四日至六月三十日,七月五日前各县市将报考表、报名册、照片(每人同底一寸黑白照片五张)、报考费、书费等同时交到地区统计局统计职称考试办公室。

报考者本人到当地统计领取《全国统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登记表》,填表后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到当地统计局统计资格考试办公室报名。县市负责初审(看原始证件、留复印件),省考办负责抽查。在资格审查中,各县市切实执行国家统计局,人事部关于报考条件的规定,不得擅自变动报考条件。

四、考试时间及课目

考试时间为每年10月份初级中级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