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银行业初级资格《法律法规》重点记忆四

发布时间:2016-08-19 共1页

 21. 银行短期资金业务的交易对象:中央银行票据、短期国债、短期融资券、回购/逆回购、同业拆借、货币市场基金等。

  22.金融债是指我国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公司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发行的债券;企业债特指我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上市企业发行的债券;公司债风险与公司本身的经营状况直接相关

  23.代保管业务的主要产品是出租保险箱业务、包括露封保管业务和密封保管业务。

  24.银行卡功能: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

  25. 财务报表主要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表及附注等

  26.人行可以建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当银行业金融机构出现支付困难,可能引发金融风险时,为了维护金融稳定,人行经国务院批准,有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

  27.银行业金融机构出现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未经批准变更、终止;违反规定从事未经批准或者未备案的业务活动由银监会责令改正

  28.反洗钱法律法规没有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与国际反洗钱机构建立日常沟通制度,故B 选项错误。人行可以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反洗钱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实施跨境反洗钱监督管理。

  29.贷款时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对贷款保证人进行审查,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不需要审核与借款、还款无关的信息。

  30贷款人的义务:公开贷款审查的资信内容和发放贷款的条件、.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在不超过1个月的时间内答复是否提供短期贷款、.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对依法查询者除外

  3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规定清理债务,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债务人申请和解,债权人不会申请和解

  32.伪造货币罪要求假货币外观上足以使一般人认为是货币,因此,若制造出来的物品完全不可能被误认为是货币的,不构成伪造货币罪。并不要求完成全部印制工序,只要实施了伪造行为,即便在伪造过程中被发现、无法计算面额的,可以不用认定犯罪数额,而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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