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者相应科目全部达到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的,发放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合格证与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等效。 (二)报考者单科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尚未达到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的,其相应科目的成绩予以记录。 (三)省交通质监站监理考试工作联系人:王婧;联系电话:0551-4682576。 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联系电话:010-85113181
附件:考试时间与地点.doc